城口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城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及条件:
1.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2.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任职经历及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5年及以上。其中,因2020年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而免去(辞去)书记、主任职务仍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的可按原任职务对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村(社区)干部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担任村(社区)干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ck.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1月12日 9:00至 11月14日17:3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ck.gov.cn/)进入“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11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本简章后面的联系电话咨询。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1年11月16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情况一览表适时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ck.gov.cn/)公布。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并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9日9:00起至11月21日1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因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 (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各笔试科目测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1.公共科目: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3)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2.专业科目: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1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1月24日17:00前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www.cqck.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教育类教师岗位考生以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其他岗位考生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咨询电话:023-59225936)。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及学位证;(4)《重庆市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资料;(6)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城口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人事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8:0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考试类型为A类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类型为B类岗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试讲10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选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疫情防控等相关事宜,均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ck.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考生时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城口县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59225936
联系人:何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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