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面向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限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重庆籍公费师范生;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简章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重庆籍公费应届师范毕业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所在院校(系)盖章的《巫溪县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考,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1日9:00-14: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3、联系方式:刘老师,联系电话:023-51510972;
4、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经资格查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并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6: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是否笔试及笔试相关信息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时间各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任何一项分值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教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任何一项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同时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巫溪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巫溪县教育委员会:023— 51510972、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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