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垫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垫江委组〔2019〕13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垫江县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开展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人员),其中县红十字会医院综合岗1遴选范围可包含卫生系统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岗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缴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县人力社保局5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电子件。
2.《垫江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1份(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应现场缴费,笔试科目每科50元。
(二)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岗位,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办理退费。
报名联系人:李亚琴联系电话:74616156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4:00-6:00)到县人力社保局31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持有考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渝康码“绿码”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考前3天内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健康管理措施由考试组织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各90分钟。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为两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为一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时间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遴选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遴选;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商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
根据遴选岗位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对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和遴选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遴选部门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更多招录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微信号:CQZQGK)
快来扫扫二维码,及时掌握相关考试资讯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