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行政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其前身为重庆八中与重庆市教师奖励基金会于1998年7月共同举办的民办学校重庆八中树人中学校,而重庆八中前身为爱国实业家杨若愚先生及其夫人中共地下党员王焕志女士于1938年创办的重庆树人学校。2006年7月,经重庆市教委批准,重庆八中树人中学校更名为重庆市树人中学校,办学类型为完全中学,实施高初中阶段的教育。2017年重庆市树人中学校高中部由沙坪坝区杨公桥迁至高新区含谷镇。校园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闹中取静,静中见幽。2021年9月,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重庆市树人中学校高中部由民办转为公办,学校更名为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承接83载树人底蕴,23年办学历史,科八人始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薪火相传的使命,坚守“乐育天下”的教育情怀,坚持“育人为本、追求卓越、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办学理念和“严格要求、人文关怀、书香熏陶、涵养潜力”的办学特色,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见《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行政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起至 5月20日止。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行政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bzkxczhb@163.com(电子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命名)。
发送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现场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2:30-5:30
初审地点: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博行楼101会议室
参加初审需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5)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蓝底红底白底都可,用于办理《准考证》);
(6)《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
特别提醒:到校须符合防疫相关要求,14天未离渝,渝康码、行程码正常,身体健康无异常,且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按照门岗的相关要求落实后方可入校。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个别岗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加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5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聘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联系方式
综合办:张老师(18696781356)
电子邮箱:bzkxczhb@163.com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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