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开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要求

    须在开州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开州区行政区域村(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其他人员包括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转任专职干部后,任专职干部时间与在村挂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按其他人员报考。

    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3日。任职经历情况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3日,如“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除附件1中岗位序号68之外的岗位,年龄可放宽3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为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报考附件1序号55号—65号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公布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09:00—18日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14951/index.php?zsdwid=2)进入“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审查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2月20日18:00前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2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3月3日9:00至3月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报名情况公布。报名及开考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开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具体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3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签章的《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应聘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详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选岗

    对报考附件1序号55号—65号的体检合格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试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放弃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各类招聘。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开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公告原文: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1/t20220118_1031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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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教育事业单位 10.27-10.30 11.06-11.06
重庆选调生 10.23-10.27 12.11-12.11
重庆市遴选公务员 10.09-10.13 11.0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