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教育部“首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3个,岗位具体情况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等所有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岗位+电话”命名,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12:00前发送到rlzyc@cqcet.edu.cn。
2.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由综合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2个环节构成。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
3.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4.体检及学校审定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因体检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排名顺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按《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重电人〔2019〕33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3628282811
附件: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2020年8月).xlsx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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